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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函釋

檢送修訂後之「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2013-01-10

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銀局(法)字第1011000827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各乙份
主旨:檢送修訂後之「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說明:
一、本次修訂後之上開二檢查表,應自申報中華民國102年第1季起之財務報告開始適用。
二、上開二檢查表電子檔,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 (www.banking.gov.tw)「便民服務」專區之「金融機構申請書表」自行下載。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劉燈城)(請轉知公開發行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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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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