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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金管證發字第1060024432號)

2017-06-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060024432號

修正「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附「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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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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