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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函釋

配合本會106年3月22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適用方式說明各一份,請查照辦理

2017-09-15
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06500039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配合本會106年3月22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適用方式說明各一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本會104年8月17日金管銀外字第1045000240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本: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鍾佳穎先生)、美商美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廖文宏先生)、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錢國維先生)、美商美國紐約梅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陳淑娟女士)、美商富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林裕翔先生)、美商道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陳怡蓉女士)、英商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顏瑜玲女士)、法商法國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張建西先生)、法商東方匯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彭理泓先生)、德商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詹翠芳女士)、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陳允懋先生)、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邱欽堂先生)、泰國盤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潘亮成先生)、菲商菲律賓首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蔡光超先生)、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凌珠蔥女士)、日商三菱東京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田邊雄一郎先生)、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曾國佳先生)、新加坡商新加坡華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吳智明先生)、日商瑞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高橋伸一先生)、西班牙商西班牙對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代表人高國洲先生)、大陸商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行)(代表人李勇龍先生)、大陸商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代表人朱忱女士)、大陸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代表人蔡榮俊先生)、日商三井住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大津博充先生)、法商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胡日新先生)、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施恆毅先生)、香港商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溫珍菡女士)、荷蘭商安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代表人張崇崗女士)
副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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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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