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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保作業,未落實核保程序,查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同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2015-10-14
一、處分時間:104年10月14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中信人壽100年10月間、102年10月間所承保之保單,未確實對要保人投保金額、職業、財務狀況等進行查證,以落實財務核保程序或適合度政策,即行出單承保,查有未確實執行其內部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之情事,核有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第6目及第17條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予以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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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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