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預告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2017-01-2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0602520102號
附件:「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8條、第1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三、 旨揭修正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744
(四)傳真:02-896913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0602520102號
附件:「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8條、第1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三、 旨揭修正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744
(四)傳真:02-896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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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