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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訂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2017-05-1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2140號
主旨:預告訂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規定。
三、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鑒於本辦法內容多屬本會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日以後修正發布之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之現有規定,且前已邀集相關部會及公會討論,為配合洗錢防制法定於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爰就本辦法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25、8968-9626
(四) 傳真:02-896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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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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