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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2017-06-0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5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602502742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三

主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一、二、三、四、第二十條格式九、第二十二條格式十五、第二十三條格式十七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 本次修正內容係配合107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所作之修正,預計107年1月1日起適用,為利保險業儘早調整,預告期間定為30日。
四、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一、二、三、四、第二十條格式九、第二十二條格式十五、第二十三條格式十七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格式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 電話:02-89680798
(四) 傳真:02-896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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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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