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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調整保險業投資股票(含國內ETF)等之相關風險係數

2016-08-02

金管會調整保險業投資股票(含國內ETF)等之相關風險係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業已完成對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所適用之股票(含國內ETF)等相關風險資本計算方式之檢討事宜。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研議結果,股票(含國內ETF)等相關風險係數若採加權股價報酬指數計算,因其係將現金股利一併加入,不僅具經濟意涵,亦較現行採加權股價指數之計算更能反映投資報酬率。為供業者及早進行資產配置規劃參考,爰公布調整保險業計算105年度資本適足率之股票等相關資產風險資本計算方式如下:

 

項目
105年度計算方式
105年上半年度
計算方式
影響
國內股票(含股票型及平衡型等受益憑證)
半年均價部位×0.2165×β〞
半年均價部位×0.2274×β
-5%
國內股票型ETF
半年均價部位×0.2165×β〞
半年均價部位×0.2274×β
-19%
國內上櫃普通股
半年均價部位×0.3×β〞
半年均價部位×0.3000×β
+0.4%
國外已開發市場(含股票型ETF、股票型及平衡型等受益憑證)
半年均價部位×0.2009
半年均價部位×0.1884
+6.6%
國外新興市場(含股票型ETF、股票型及平衡型等受益憑證)
半年均價部位×0.2887
半年均價部位×0.2485
+16.2%

註:β為個別股票在加權股價指數下的系統風險值;β〞為個別股票在加權股價報酬指數下的系統風險值。

另本次調整對國內股票型ETF之風險資本影響,依104年相關經驗資料之試算,在β值採加權股價報酬指數計算下,整體ETF平均風險資本約為國內上市普通股風險資本的84%,充分顯現投資ETF的風險資本普遍可較投資股票低且穩定之情事。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升保險業資本適足性及清償能力,以因應整體金融情勢變化。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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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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