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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保險應仔細考量是否符合本身之需求

2016-09-22

許多消費者會適時因應年紀及家庭負擔的改變,檢視自身或家人的保險保障是否足夠,並進行保險保障的強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特別提醒消費者,許多保險爭議源自於消費者投保時並不瞭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內容,因而買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險商品。
    金管會表示,保單條款是保險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記載,消費者應於投保前先仔細閱讀保單條款樣張的約定,以確保能充分瞭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並符合本身之需求。考量對於平時不常接觸保險的消費者來說,閱讀保單條款可能存在一定難度,金管會提供以下幾個建議,期望能協助消費者更容易著手並有效率的掌握保險商品的重點:
一、 掌握投保商品的主要性質:依據保險法的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人壽、傷害、健康及年金保險等4大類,各自符合不同的保障需求,因此投保前務必要優先瞭解所投保的保險性質是否與自身需求相符。此外,前述的人壽及年金保險之設計,除「傳統型保險」外,亦可設計為「投資型保險」,這類商品由保戶選擇投資標的並自行承擔風險自負盈虧,商品名稱中通常會冠有「變額」或「投資連結」字眼,投保前更須特別留意自身是否能承擔相關投資風險。
二、 瞭解保險範圍(給付項目)與除外責任: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事故發生時能獲得保險給付的幫助,因此對於保險範圍與給付項目務必要清楚理解。一般來說,保單的名稱下方都會註明該商品涵蓋哪些給付項目,每一個給付項目都會有其對應的條款約定,這些條文務必要優先審閱瞭解。而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產生理賠爭議,亦應充分瞭解。
三、 搭配商品簡介:為了便於向消費者解說,保險公司通常都會製作比較簡單易懂的商品簡介,這些簡介會使用較口語的文字搭配簡明的圖表,有助於消費者對保險商品獲得基本的概念與認識,看完商品簡介後再來閱讀保單條款就會相對容易許多。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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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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