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減輕震災損失
2012-09-18
近來全球因地震活動所致重大災害頻仍,而臺灣是地震發生頻繁的地區之ㄧ,以目前的科學技術,對於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尚難以準確預測,金管會再次提醒民眾提高對地震風險之危機意識,並有效利用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居家財產安全。
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提供民眾基本的地震險保障,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地震、地震引起的海嘯、洪水、山崩及火災等,保險金額則按房屋重置成本計算,最高保險金額自今(101)年1月1日起已調高為新臺幣(以下同)150萬元,且每年保費仍維持1,350元,相當於每日只需3.7元就可以獲得基本的地震險保障。由於本保險旨在普遍提供社會大眾基本地震保障,民眾倘若考慮本身財產價值、經濟能力後,如欲購買超過本保險基本保額以上的保障、或地震所致房屋之部分損失或房屋內動產,皆可另外加保擴大或超額地震險提高其保障。
迄101年8月底,臺灣地區已逾243萬戶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投保率約30%。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內容,可洽詢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該基金並設有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580-921。另亦可逕洽各產物保險公司或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2-2507-1566。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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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