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管會對於輿論提及「大陸企業在台超貸」議題之回應
2014-10-01
我國銀行業已邁入國際化,並積極拓展亞洲及國際金融市場,各地符合授信5P審核原則之企業,均為銀行爭取往來之對象,包括大陸地區營運良好之企業。
有關個案放款之承作,係由銀行依其專業及授信審核5P原則審核評估。相關授信額度,並須受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授信限額之控管。而對於大陸地區之暴險總額度,金管會特別予以控管,規定不得超過銀行淨值之1倍。金管會將持續督促各銀行加強相關業務及整體之風險控管,確實執行貸放後之管理。
截至103年8月底止,國銀OBU及海外分行對大陸地區法人、自然人之授信金額27,909百萬美元,逾放金額40百萬美元,逾放比率為0.14%,尚在可控範圍。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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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