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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月16日)

2014-10-17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月1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號2524)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3年10月16日
二、受裁罰對象: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蔡○○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4項、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查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至102年間與關係人簽訂委建工程交易,未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辦理公告,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次查前揭部分交易未提報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核有違反同準則第14條規定;復查該公司董事會討論前揭與關係人簽訂委建工程交易案未載明於當次董事會召集事由,而以臨時動議為之,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
(二)另查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至102年間向關係人處分不動產交易,未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辦理公告,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次查前揭部分交易未提報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核有違反同準則第1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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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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