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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18日)

2014-12-19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1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調整期貨商受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10月1日起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應提撥保護基金之金額

參、滙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滙豐中國多元資產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滙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平衡型投資國內外之「滙豐中國多元資產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人民幣及美元計價發行乙案,自103年12月19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6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之總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投資中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債券之總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為提升基金操作彈性及投資效率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投資債券比例之限制。經理公司將視股票市場情況,依據投資策略會議決議,進行股債比例之動態調整,將基金投資股票比例調整為不高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滙豐中國多元資產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滙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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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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