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預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11項授權法規命令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研訂「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六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及「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等11項草案,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將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表示,鑒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業奉行政院核定自104年5月3日施行,上述11項授權法規命令,將配合本條例於同日施行,以利相關業者遵循及主管機關執行法令。此次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之11項草案,係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及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發展協會邀集相關業者,合計召開70場會議預擬建議草案,經銀行局與相關業者進行8次非正式溝通、協調會議,於104年2月10日起邀集相關政府機關、公協會及業者代表,陸續召開9場研商會議(公聽會)研商討論,並參酌與會代表意見進行調整後之內容。
金管會表示,11項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7日內,至金管會「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
檢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等11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聯絡電話:8968-9753、8968-9755、8968-975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 01-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草案
- 02-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草案
- 03-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草案
- 04-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草案
- 05-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草案
- 06-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 07-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六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草案
- 08-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草案
- 09-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草案
- 10-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草案
- 11-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草案
- 瀏覽人次: 9207
- 更新日期: 201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