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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即早因應審計準則公報第57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之適用

2016-02-12

為使會計師針對企業財務報告出具之查核報告提供閱表者更多攸關訊息,提升查核報告之透明度,國際審計準則委員會(IAASB)於104年1月15日發布修正之國際審計準則「會計師查核報告」(ISA 700)及相關審計準則公報,並自105年12月15日起適用,金管會爰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參酌ISA 700訂定並於104年9月22日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57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
本公報適用時程如下:
(一) 第一階段:上市及上櫃公司與國際同步應自105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本公報。
(二) 第二階段:興櫃公司及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6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本公報。另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得不於查核報告中揭露「關鍵查核事項」。
至新式查核報告與原查核報告之主要差異,包括於報告第一段即明確說明會計師之查核意見,另增加敍明會計師於查核中發現之重大查核事項及採用之因應查核程序(即關鍵查核事項),敍明會計師與公司管理階層、治理單位的責任,且要求公司管理階層、治理單位須與會計師就查核事項加強溝通。
證交所、櫃買中心及會計師公會已規劃對會計師及公司相關人員,陸續舉辦相關宣導活動,金管會提醒各公開發行公司應與會計師密切聯繫,即早因應此公報之適用。
本公報適用時程詳細規範可至金管會證期局網站「業務主題專區」項下「會計師業務」查閱。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2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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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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