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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月25日)

2016-10-26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月2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3045)原申報105年度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10萬元整,上限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0元乙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10月3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於105年10月20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且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5年10月20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四、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3647)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500,000,000元乙案,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核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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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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