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17日)

2017-01-18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裁罰案
一、處分時間:106年1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前業務人員黃OO及業務人員劉OO。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8條第2項第3款及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黃OO有接受客戶合意代為決定種類、數量、價格或買入、賣出之全權委託及未經登記而執行業務等情事;業務人員劉OO未依規定辦理申請開戶及電子交易憑證之情事。
五處分結果:
(一) 前業務人員黃OO: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第一金證券對其處暫停執行業務1年。
(二) 業務人員劉OO: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第一金證券對其處暫停執行業務1個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王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59

參、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裁罰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1月12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許OO。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3款及第11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許OO有代客戶保管存款帳戶金融卡與提領現金及代理客戶網路下單並決定價格等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業務人員許OO二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謝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82

  • 瀏覽人次: 3691
  • 更新日期: 2017-01-18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