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新聞稿

核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合併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7-06-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證券為提升經紀業務市占率,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召開代行股東會職權之董事會及大眾證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合併案,由台新證券吸收合併大眾證券,並於大眾證券總、分公司原址籌設14家分支機構,合併後台新證券經紀業務據點增為17處,預計經紀業務市占率由0.593%增加至1.299%,市占率排名由第33名提升至第24名。
大眾證券為上櫃公司而台新證券為台新金控子公司,合併後大眾證券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終止櫃檯買賣。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2774-7228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本會民意電子信箱
 

  • 瀏覽人次: 5804
  • 更新日期: 2017-06-27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