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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24條、第32條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2017-10-03

為健全保險業之發展,強化現行保險商品銷售後管理機制,以期引導保險業者改善其商品結構,促進公司穩健經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完成「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24條、第32條修正草案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 強化保險業保險商品管理小組(下稱管理小組)任務功能,相關措施如下:
(一)應定期檢視各項商品重要事項及應採行因應措施,檢視結果如有作必要之調整修正,應簽奉總經理核可後,提報董(理)事會。
(二)增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商品之資產配置計畫執行情形、保險商品定價合理性分析應含費用(率)適足性,以及主力人身保險商品之送審精算假設與銷售後實際經驗偏離程度較大者,均為管理小組應檢視事項。
二、 為給予業者配合本次修正需進行資訊系統及行政作業之調整時間,爰明定本次修正內容自107年1月1日施行。

檢附「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24條、第3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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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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