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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國華人壽延長接管9個月

2011-01-2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今(28)日公告,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0年2月4日起延長9個月至100年11月3日,並續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以下簡稱接管人)擔任接管人。
金管會表示,金管會於去(99)年4月23日公告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去(99)年5月4日起延長9個月至100年2月3日,鑑於接管人刻正辦理國華人壽有關引資或合併等交易事宜,為利接管人賡續辦理前述事宜,以改善國華人壽財務結構,保障保戶權益,金管會爰依保險法第149條之3第1項規定,對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0年2月4日起延長9個月至100年11月3日,接管期間該公司原有股東會、董事、監察人或類似機構之職權依保險法第149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之。
金管會強調,國華人壽延長接管後仍繼續營運,接管期間保戶權益依保險契約約定內容不受影響,請保戶毋須擔心,金管會將積極督導接管人儘速辦理相關事宜,以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保障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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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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