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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 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及「募集 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金管證發字第1080306392號)

2019-03-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080306392號
  
一、配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施行及本會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一○七○三四一○七二號令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爰訂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及「募集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一○四○○四四三五三號令,自即日廢止。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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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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