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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2018-10-15
一、處分時間:107年10月15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辦理105年度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下稱IRA)有欠確實,有未將該公司內部稽核部門所提列防制洗錢檢查意見列於IRA中之情形,評估作業有欠確實,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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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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