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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辦理汽車保險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1項糾正及新臺幣60萬元罰鍰

2018-12-21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辦理汽車保險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1項糾正及新臺幣60萬元罰鍰。
 
一、裁罰時間:107年12月2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8條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未依規定設立之處所,逕以直接通路之費率優惠方式銷售汽車保險,有不當減少保險費之情形,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款第2目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規定不符。
五、裁罰結果:核處1項糾正及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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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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