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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磐石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相關法令規定,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50萬元整,並限期一年內改正。

2019-06-10
一、裁罰時間:108年6月1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磐石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將原參股投資之方勝磐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股權以換股方式取得北京飛豬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核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4項、第36條第3項、第72條第2項及第73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不符。
五、裁罰結果:核處罰鍰新臺幣50萬元整,並限期一年內改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 瀏覽人次: 7570
  • 更新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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