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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富珵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因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相關法令規定,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1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整

2019-03-15
一、裁罰時間:108年3月1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富珵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1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為在香港之大陸地區人民洽訂保險契約,核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不符。
五、裁罰結果: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整。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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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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