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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訂定「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

2018-01-3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0702702020號
主旨:預告訂定「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訂定依據: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二條之一規定。
三、 「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案前已透過歐洲商務協會徵詢未來有意願發行金融債券之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意見,且為配合政府發展綠能產業政策,協助綠能產業取得融資及外國企業來臺投資風電設備之專案融資需求,爰就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96
(四) 傳真:02-8969-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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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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