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2018-11-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702743531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規定。
三、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鑒於本修正草案前已邀集相關部會及公會討論,另考量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 /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將於本年十一月來臺進行現地評鑑,為因應本次評鑑,爰將本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七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七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25、8968-9626
(四) 傳真:02-8969-1352
(五) 電子郵件:banking01@banking.gov.tw
 
  • 瀏覽人次: 3148
  • 更新日期: 2018-11-22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