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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草案

2021-07-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0811號
主旨:預告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一。
三、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80
(四)傳真:02-89691357
(五)本會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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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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