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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2012-06-07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409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1年6月7日下午2時
會議地點: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0826會議室
主    席:陳主任委員裕璋
出席人員:李副主任委員紀珠、吳副主任委員當傑、楊專任委員雅惠、葉專任委員銀華、蔡專任委員宗榮、劉專任委員啟群、謝專任委員易宏、林專任委員建智
列席人員:銀行局桂局長先農、證券期貨局張副局長麗真代、保險局黃局長天牧、檢查局鍾局長慧貞、林主任秘書棟樑、周參事秀玲、李參事俊德、綜合規劃處蘇處長郁卿、國際業務處賴處長銘賢、法律事務處李處長滿治、秘書室張主任吉富、郭專門委員秩名

記    錄:蔡瑛如         
         
壹、報告案:
案由:檢陳本委員會第408次委員會會議紀錄,謹提請 確認。
決議:確認。

貳、討論案:
案由一:關於英屬百慕達商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0年度一般業務檢查報告處分案,謹提請 討論。
提案單位:保險局
說明:
    一、本案係本會對滙豐人壽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核予處分,業依行政程序法請該分公司提出陳述意見書到會,並已召開局內裁罰會議討論完竣。
    二、經查該分公司與大陸地區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往來,有事前未報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者,核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不符,應依同條例第81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00萬元罰鍰。另查該分公司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作業,商品相關文件有未以顯著文字說明或字體刊印及商品對帳單僅揭露當期費用總額,未揭露各項費用明細者,以及該分公司辦理投資型商品專案查核作業有未將「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有關內容列入查核項目,核與保險法第146條第6項授權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訂定之「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4點第7項第3款第10目及第5項第1款、第5點第3項及第8點,以及「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13點規定不符,分別應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規定予以糾正。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關於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一般業務檢查報告處分案,謹提請 討論。
提案單位:保險局
說明:
    一、本案係本會對台灣人壽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核予處分,業依行政程序法請該公司提出陳述意見書到會,並已召開局內裁罰會議討論完竣。
    二、該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經查有購買利害關係人發行之公司債有無擔保者,核與保險法第146條之7第3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68條第4項第8款處以罰鍰新臺幣(下同)90萬元;及購買利害關係人有價證券有未於交易前提報董事會並經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之決議者,核與同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68條第4項第8款處以罰鍰90萬元,共合計為180萬元整。
決議:照案通過。
   
參、散會(下午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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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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