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10月17日)

2017-10-17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10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和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1115)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10月17日
二、受裁罰對象:和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楊○○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和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9月1日向關係人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並於105年12月30日支付價款,惟遲至106年4月28日始將前揭交易提報董事會追認,且遲至106年9月22日始公告申報前揭交易相關資訊,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及第30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09

  • 瀏覽人次: 3257
  • 更新日期: 2017-10-17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