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核准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2018-01-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107年1月11日核准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該公司係第6家經金管會許可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經營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街口股份有限公司依前揭規定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金管會經洽會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街口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得經營之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金管會表示,包含本次核准之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國內共計已有6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5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顯示我國電子支付產業持續正面發展,金管會將建構健全且彈性之法規環境,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更多元、便利及安全的電子支付工具,進而建立安全、便利及信賴的金流支付環境,協助電子支付及電子商務產業之發展。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經營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街口股份有限公司依前揭規定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金管會經洽會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街口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得經營之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金管會表示,包含本次核准之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國內共計已有6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5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顯示我國電子支付產業持續正面發展,金管會將建構健全且彈性之法規環境,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更多元、便利及安全的電子支付工具,進而建立安全、便利及信賴的金流支付環境,協助電子支付及電子商務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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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