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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4月11日)

2019-04-11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4月1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貳、處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4月1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第179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8條及第1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迄未完成申報108年度稽核人員之基本資料及進修情形、108年度稽核計畫,及107年度之稽核計畫執行情形,核有違反上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廖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6
參、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統一全球智聯網AIoT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投資國內外之「統一全球智聯網AIoT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等值新臺幣50億元)及人民幣(等值新臺幣50億元)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4月11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上市、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及存託憑證(含NVDR)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提供或導入智聯網AIoT相關產業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之60%(含)。
「統一全球智聯網AIoT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4
肆、處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4月1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第178條第1項第7款、第179條第1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06年11月間短期融通資金貸與其子公司美金4,000仟元,資金貸與已逾一年仍未收回,核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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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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