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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股東會旺季到,金管會鼓勵投資人多利用電子投票行使股東權利

2020-03-24
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全體上市櫃公司自107年1月1日起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具便利性,不受股東會召開時間與地點之限制。金管會呼籲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加強宣導股東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積極採用電子投票出席股東會,俾使公司於召開股東常會同時,亦兼顧防範疫情並維護股東參與會議之權利。
金管會另督導集保結算所洽股務機構及周邊單位共同研商,並已於109年3月16日對外發布「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作業指引」,包括制訂公版通知內容供各發行公司於開會通知書封面明顯處載明,暨股東會防疫措施,俾利公開發行公司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之參考。
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相關配合防疫事項,讓股東清楚瞭解公司防疫措施,並依據前揭作業指引建議,預先妥善規範召開股東會之相關細節,以順利完成109年股東常會之召開。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2774-7167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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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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