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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將於近期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格式8之20、格式16修正草案

2020-09-15
基於本會監理行業之財務報告揭露一致性等考量,經參考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5項規定新增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之修正內容,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附表格式之研議修正。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保險業應於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內,增加揭露監察人(監事)酬金資訊(現行明細表已要求揭露董(理)事酬金資訊)及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員工)。
二、 本次附表修正內容自109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附表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
檢附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附表對照表。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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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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