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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11月27日)

2020-11-27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11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凱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 5468,下稱凱鈺公司或該公司)申報發行普通股800萬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8,000萬元乙案,該公司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09年11月26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6
四、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4925)申報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發行新股9,3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臺幣(下同)93,500,000元乙案,該公司因原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9年11月26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47
 
貳、處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11月2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泛亞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泛亞公司公告申報之109年第2季財務報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泛亞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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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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