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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1年1月20日)

2022-01-20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1年1月21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發布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1038012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參、發布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103801221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肆、發布證券期貨業得辦理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之相關規範及申請程序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00365499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76

伍、處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1年1月20日
二、受裁罰對象: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438)為行為之負責人黃○○。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第4項及第5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查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8月6日召開董事會議,未於寄發開會通知時提供開會資料,另開會通知有未詳實載明召集事由情事,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第4項及第5條第2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前揭違規情事,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謝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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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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