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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現行證券市場所有股票平盤以下皆不得放空

2008-09-24
由於外界對行政院金管會於97年9月21日宣布「暫時恢復150檔股票平盤以下不得放空之限制」未盡瞭解,金管會應外界要求,特再說明。由於所有上市上櫃股票原均有平盤以下不得放空之限制,為因應市場國際化,94年5月及96年11月分別放寬「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數」成分股之限制。該會表示9月21日宣布之措施係為因應國際市場衝擊,期能加強投資人信心及提振股市所採之暫時性措施,自本(97)年9月22日起,「現行證券市場所有股票平盤以下皆不得放空」,且該不得放空限制同時涵蓋「融券賣出」及「借券賣出」。 自9月22日實施上述措施以來,市場狀況尚稱穩定。金管會將俟上述措施實施期限屆滿後再予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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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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