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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潤成投資申請取得南山人壽股權案,金管會委員會討論將函請潤成投資補正重點

2011-03-24
有關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潤成投資)於本(100)年2月10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出擬取得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山人壽)97.57%股份之申請案,因送件資料尚有不足,經金管會於2月22日函請該公司於一個月內補正,潤成投資已於3月9日提出補正資料。
金管會表示,本案係依據保險相關法規及五大審核原則,審慎審核,該五大審核原則如次:
一、買方必須承諾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
二、買方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我國法令規定及財務健全性。
三、買方必須有專業能力經營保險業。
四、買方必須有長期經營承諾。
五、買方必須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需求。
潤成投資已依上開五大審核原則提出相關承諾,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一、保戶權益均將由南山人壽持續依保險契約約定辦理,不因股權移轉受任何影響、聲明服務不中斷、留用內勤員工至少二年工作薪資、福利等條件不變及維持南山人壽業務員制度至少二年內不變。
二、已出具資金來源符合法規之承諾書,潤成投資債本比依其送件資料為48%,且將逐年降低。
三、潤成投資及其上層股東已出具將不會透過南山人壽轉投資潤成投資股東所發行之普通股、特別股或其他有價證券,以及除經金管會核准,不會透過南山人壽向申請人股東購買不動產之承諾書。
四、潤成投資提出擬將取得南山人壽時股份之70%及潤成投資之上層股東將渠等投資潤成投資股份之70%交付信託10年。
五、潤成投資預計於100年辦理增資100億元,以因應南山人壽可能之增資需求,並說明其上層股東具有財務能力。
至於員工權益部分,金管會已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意見中,將依該會意見辦理。
金管會已於今(24)日委員會議討論將再函請潤成投資於文到一個月內補正,重點如次:
一、為確保南山人壽永續發展及保障保戶權益,及因應南山人壽未來10年可能之增資需求,請潤成投資就其所提出之財力資料,提供300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於主管機關認可之保管帳戶內,或提供主管機關認可具有確保前述效力之方式,且需於金管會准駁前備妥到位。
二、為強化潤成投資對南山人壽之長期經營承諾,針對潤成投資所提出之信託計畫乙節,金管會要求潤成投資應將前述取得南山人壽時股份交付信託之比例提高至100%。尹衍樑先生等具控制力之最終受益人,應出具對潤成投資之股東有長期控股之承諾書。
三、為確保南山人壽之專業經營,請潤成投資擇覓合乎保險專業資格之董事長人選。
四、未來本案如經核准,潤成投資向銀行聯貸之金額,債本比不得高於送件資料所提出之48%,且潤成投資之股東出資需以現金增資或自有資金為之。
五、潤成投資及其上層股東應就本會及其他主管機關要求辦理及其承諾事項,應於事前提報董事會,及於事後提報股東會,並依資訊揭露相關規定公告相關重大訊息。
六、潤成投資上層股東潤泰全球、潤泰創新及寶成工業等三家上市公司將辦理現金增資挹注潤成投資以取得南山人壽股份或增資南山人壽時,不得影響股東權益;另潤成投資上層股東於增資過程中,最終受益人不得移轉其控股權。
另金管會表示,潤成投資已提具相關資料供金管會審查,其中涉及權責機關部分,金管會已洽相關機關表示意見,將參據相關機關之意見辦理。金管會重申本案係依據保險相關法規及五大審核原則,並本於獨立、公正、專業、效率之立場,依法審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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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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