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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就報載「小資女做醫美 診所幫忙跑貸款」之立場說明

2012-09-11

有關101年9月10日報載「小資女做醫美 診所幫忙跑貸款」,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提出說明如下:
一、 為符合醫療法第61條第1項及衛生署94年3月17日函示,醫療機構不得以宣傳優惠付款方式(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後再繳費等)招攬病人之意旨,並避免消費者過度消費,衍生社會問題,金管會將督導各金融機構與醫療機構進行業務合作時,不得進行宣傳。
二、 金管會已建立消費者無擔保債務之DBR22倍額度控管機制,且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應依內部徵審程序辦理,審慎評估核給消費者信用額度。另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則應於信用卡額度內為之,以回歸信用卡為支付工具之本質。
三、 衛生署對醫美診所之管理,如有需要金管會配合之處,本會會配合協助。
金管會也呼籲,消費者申請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或信用貸款時,應依據自身之財務狀況,選擇適合自身需求之商品,並妥為規劃還款來源,按期繳款,以保持良好的信用紀錄。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聯絡電話:89689773、8968974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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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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