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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預告「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草案

2018-05-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研訂「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以下簡稱輔導及協助辦法)草案,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將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業經總統於107年1月31日公布,施行日期經行政院核定為107年4月30日。發展金融科技是各國提升國家競爭力之重要策略,為提供金融科技發展之友善環境,鼓勵運用科技創新金融商品及服務,因此金管會依據本條例第18條第2項規定,研訂輔導及協助辦法草案,以利研發金融科技創新應用。金管會已於107年4月17日召集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諮詢小組第1次會議討論該草案內容,並參酌與會代表意見進行調整。
本草案內容重點說明如下(共5章17條,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附件):
一、 輔導協助措施之範圍:主管機關對於運用創新科技提供金融服務之金融機構、公司、團體及個人(下稱金融科技創新者),得採取之輔導協助措施,包括調適金融法令規定、設置金融科技發展之實體聚落、強化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及技術應用之資訊安全、協助評估申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下稱創新實驗)之必要性等。
二、 金融科技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金融科技發展相關座談會,協助提供資訊安全相關諮詢,並得設置或輔導設置金融科技發展之實體聚落,提供金融科技創新者適當之辦公空間或租金減免等。
三、 金融科技創新創業:媒介運用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及輔導金融科技創新者評估申請創新實驗之必要性,並辦理公開說明會,及對有需求者提供個別輔導等。
四、 園區之設置及管理:主管機關得設置或輔導設置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得協調具備經驗之專業法人或團體作為執行機構,辦理園區之設置、營運管理等事項。
金管會表示,本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

附件1-「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草案總說明
附件2-「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草案逐條說明
聯絡單位: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
聯絡電話:8968-004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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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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