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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6月11日)

2018-06-11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6月1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六角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2732) 申請撤回申報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5,000     張,每張面額100,000元,上限總額新臺幣 500,000,000元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47

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裁處案
一、 裁罰時間:107年6月11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金證券)及其受雇人鄭員。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55條第16款、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2項。
四、 違反事實理由:第一金證券經本會許可兼營期貨經紀業務,其大稻埕分公司受雇人鄭員有為期貨交易人全權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及約定分擔損失之情事;另該分公司開戶人員辦理期貨交易人開戶事宜及自行查核人員未持續追蹤內部稽核查核報告缺失改善情形等,未依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辦理,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 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第一金證券新臺幣2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命令第一金證券停止受雇人鄭員2個月期貨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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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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