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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法國興業銀行獲准發行首檔新臺幣金融債券

2018-06-12
積極發展國內再生能源係政府重大政策之一,金管會為配合「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之執行目標,積極發展「綠色債券」及推動本國銀行與外商銀行合作,引導資金挹注再生能源發展及提升本國銀行專案融資之能力。於本(107)年4月17日發布訂定「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目前已有外銀業者開始依據該辦法申請發行新臺幣債券。
法國興業銀行台北分行係首家依據「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規定申請並獲准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之銀行,發行總金額為新臺幣156億元。本次籌募之資金將用於我國境內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陸上風電、太陽能及其他綠能產業建設之相關綠色投資計畫放款。該行並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綠色債券櫃檯買賣,銷售對象為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3條第3項所稱之專業投資人。
金管會表示,藉由本次綠色金融債券之發行,對提供國內綠能產業中長期融資之需求有幫助,且可提供本國銀行與外商銀行合作辦理專案融資之機會,提升專案融資之經驗與能力,對國內綠色金融發展有正面助益。
 
聯絡單位:銀行局外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8968-9817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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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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