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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8月16日)

2018-08-16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8月1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高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13
 
參、處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8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
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7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45日內(107年8月14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肆、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凱基全球息收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凱基全球息收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7年8月16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凱基3至10年期中國政策金融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凱基10年期以上新興市場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凱基10年期以上科技業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各子基金保管銀行分別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凱基3至10年期中國政策金融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凱基10年期以上新興市場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凱基10年期以上科技業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分別以追蹤「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金融債3-10年期債券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China Policy Bank 3-10 Years Index)」、「彭博巴克萊新興市場10年期以上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國家15%上限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EM USD Sovereign + Quasi-Sov Baa 10+ Year 15% Country Cap Index)」及「彭博巴克萊10年期以上美元科技業公司債券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Corporate 10+ Year Technology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凱基全球息收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蘇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68
 
伍、處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8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楊○○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7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45日內(107年8月15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陸、處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8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楊○○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7年第2季終了後45日內(107年8月14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廖科長 電話:2774-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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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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