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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10月15日)

2018-10-15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10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5260)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0,000,000元一案,該公司因原檢附之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07年10月12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0
四、三顧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3224)申報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150,000,000元乙案,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核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貳、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統一NYSE FANG+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統一NYSE FANG+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最高募集金額為新臺幣200億元整,由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7年10月15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日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統一NYSE FANG+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NYSE FANG+ INDEX之報酬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統一NYSE FANG+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2774-7224    邱科長

參、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裁處案
一、 裁罰時間:107年10月15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期貨)。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 違反事實理由:凱基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經紀業務,該公司行動交易平台下單系統於107年2月23日發生以前一日漲跌停價格檢核客戶當日預約委託單,導致交易人委託失敗情事,與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不符,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 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凱基期貨新臺幣12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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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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