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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108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維持現行費率不予調整

2018-10-18
108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保險費率經提報強制險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108年度強制險保險費率維持現行費率,不予調整。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政府於87年1月1日實施強制險,實施迄今已超過458萬人次獲得強制險之保險理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為健全強制險穩健經營及落實無盈無虧之經營及費率公平合理原則,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第2項授權,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下稱保發中心),每年依該險之損失經驗資料,檢討費率及提出費率精算報告,作為評估保險費率合理性之參考。
金管會依保發中心107年度強制險費率精算報告之精算結果,在現行保險金額及費率水準下,汽機車整體純保費需調漲4.28%,經提報強制險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為免調漲費率增加民眾負擔且現行強制險特別準備金尚足以因應等考量,決議108年度費率維持現行費率,不予調整。金管會表示,未來仍會持續檢視實際經驗資料檢討強制險保險費率,以健全強制險永續經營。
此外,金管會也提醒所有汽、機車的車主們要記得投保強制險,強制險之保險期間如到期或將到期,務必趕快續保,才能獲得保障,並可避免因未投保而遭公路監理機關裁罰。此外,若未投保肇事,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受害人補償金後,在補償金額範圍內,會依法向加害人追償,因此,請民眾要記得投保強制險並維持強制險契約之有效性。
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強制險相關事宜,可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強制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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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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