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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5月23日)

2019-05-23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5月24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231)申報受讓尤ΟΟ等134人所持有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27,590,000股以增資發行普通股5,518,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5,180,000元一案,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0
貳、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前稽核室部門主管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5月2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投信)暨其前稽核室部門主管楊○○。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7條第1項及第2項、第102條、第104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4條第1項及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統一投信前稽核室部門主管楊○○於99年11月至107年10月期間,利用他人帳戶買賣股票,從事多種與該公司所管理基金相同之上市或上櫃股票買賣交易活動,且未依規定申報等之違規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規定,處統一投信糾正,及依同法第104條規定,命令統一投信停止前稽核室部門主管楊○○1年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2774-7228
參、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5月23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ㄧ年以上(含);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1)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以上;(2)投資於邊境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3)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2774-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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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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