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11月15日)
2019-11-15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11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亞洲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11月1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亞洲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洲投顧)前業務人員劉○○。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亞洲投顧前業務人員劉○○於105年至108年任職該公司期間,有於其他公司網站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規定,命令亞洲投顧停止行為時業務人員劉○○3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20
參、大華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處分一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11月15日
二、受裁罰對象:大華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華國際投顧)
三、裁罰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4項、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13條。
四、違反事實及理由:大華國際投顧於106年7月1日至108年6月16日期間計有4筆收取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現金交易,均未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違反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13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4項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50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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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