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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11月18日)

2019-11-18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11月1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6655)申請廢止前經金管會108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3861號函同意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800張,每張面額10萬元,總面額新臺幣80,000,000元及108年10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3132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等案,業經金管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41
 
貳、處奕智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11月1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奕智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奕智博公司)負責人黃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奕智博公司未依本會108年11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080336007號函規定,於同年月14日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108年第1季及第2季之財務報告,以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8年第3季終了後45日內(108年11月14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奕智博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48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91
 
參、處永利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11月1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永利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利公司)負責人游○○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永利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8年第3季終了後45日內(108年11月14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永利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91
 
肆、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1次追加募集「凱基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凱基25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1次追加募集「凱基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凱基25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自108年11月18日申報生效。本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400億元,保管機構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53
 
伍、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08年11月18 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7條第1項、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下稱核准準則)第10條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為本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會計師事務所,惟未依規定參加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之同業評鑑,經限期改善,迄今仍未辦理。
五、處分結果:依據核准準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廢止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核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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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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