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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將於近期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及第39條草案

2020-02-11
為強化公司治理,協助公司及投資人瞭解公司主要股東結構,以提升公司股權及財務報告透明度,爰參考「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研擬「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及第39條修正草案,俾有一致性之揭露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 明定上市(櫃)保險業應於每季財務報告揭露其股權比例達5%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二、 本次修正自109年第1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
    另為利上市(櫃)保險業取得持股達5%以上股東資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洽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規劃作業流程,集保公司將透過說明會及發布公告方式對外說明。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法規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14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
    檢附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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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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