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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8月3日)

2020-08-03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8月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8210)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2,000,000元一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9年7月31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條之3第2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6
 
貳、處樂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樂士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7月3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樂士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第25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查樂士公司於108年11月13日新增對金來國際開發股份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1,023,015仟元,已達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之標準,惟遲至109年7月3日始公告申報,涉有違反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樂士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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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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